夏的私流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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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8 星期四(Thursday) 晴
看到,不时有朋友来到此处旧居,如果你来看我,那么,请你拐个弯到我新居http://xiazhen.blshe.com/,我在那里已多时。这里基本上已不更新。
......

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11-08 09:17 | 正常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1 | 浏览:4455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8-16 星期四(Thursday) 晴

雨的泪,荷的嫣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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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叶似帕





















九山湖的水质不好了。荷花不饱满,荷叶蔫蔫。




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8-16 14:20 | 正常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4 | 浏览:3667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8-7 星期二(Tuesday) 晴
tu
茑萝花开
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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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小脚太太,留美博士

每当夏日午后,连街上的洒水机,都在播放着“我从山中来,带来兰花草。种在小园中,希望花开好……”。那歌词,是胡适写的早期白话诗《兰花草》。而他这一生,也真是拈了兰花又惹了兰草。满庭芳。

自从“五四”在思想文化领域里沐浴了一阵欧风美雨之后,诸多传统陋习一一被打倒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老式婚姻,也被痛打得落花流水。你看,沉稳如鲁迅,把朱安当成“母亲送给我的一个礼物”,束之高阁,敬如陌路。澎湃如郭沫若,在花烛夜揭开新娘红头盖,惊呼:“母猴!”然后落荒而逃。更不要说,浪漫如徐志摩,为了先后追求林徽因与陆小曼,把张幼仪当绊脚石无情踢开。其实,那些被弃的女人,个个出身闺秀,温淑贤良。当男人们在外面世界寻找自由爱情,她们却在家恪守妇道、伺候公婆,隐忍空房、孤灯一生。她们不幸地成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。

只有胡适,与江冬秀奉命成婚,看似厮守终生。有了“小脚太太、留美博士”的笑谈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干将,胡适为什么安心成全了一桩旧式婚姻?





tu
星星点点,小美丽。




胡适早年失怙,母亲的抚养对其一生影响至深。胡适十三岁时,听由母命,与安徽江村江冬秀订婚。胡适说过:“我母亲不识字,但她是世上最好的女人。”胡适对这桩旧式婚姻的安命,确有出自孝心以及一份对母亲这一类无才有德妇女的宽容。郭沫若,郁达夫,徐志摩……那些“爱情骑士”,为了自己的幸福,而牺牲了发妻的终身幸福,并且无一不表现出对原配的嫌恶。他们的爱情何其罗曼蒂克,但他们的做法何其不平等。他们忽略并封锁了一个女人的生命尊严与情爱尊严。宁愿说,胡适的婚姻,包含着他对待妇女上的平等观。

胡适在性格上,温和中庸。绅士文明,是他的人格追求。唐德刚在《胡适杂忆》中说,“适之先生是位发乎情、止乎礼的胆小君子。搞政治,他不敢‘造反’;谈恋爱,他也搞不出什么‘大胆作风’。”“岂不爱自由?此意无人晓。情愿不自由,也是自由了。”胡适结婚前夕写的诗句中,是绅士的隐忍与微笑,自嘲继而超脱。

胡适有他的处事哲学。他不象徐志摩一类人,一生为爱而活。他的人生,志存高远,在于仕途经济,经邦治国。爱情是他的调味部分。他在婚姻上,大致也与他的政治主张一样,要的是理性与秩序。留美期间,甚至写过一篇维护传统婚姻制度的文章。他二元论地看到了自由恋爱飚风下隐藏的实验危机。

对江冬秀,胡适也曾怀着“点滴改良”的愿望。在他写给江冬秀的信中,他鼓励她识字,读书,并想像了婚后夫妻在思想上唱和的闺趣:“我当授君读,君为我具酒”。

一九一七年,胡适回国,十二月,他带着一颗“扑通扑通好奇的心”,与江冬秀结婚。婚后燕尔,一年未到,长子祖望诞生。唐德刚说:胡适是中国社会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里最后一个福人。





tu
牵丝攀藤,柔肠百转




许多男人都替胡适扼腕叹息,喟叹他一世才俊,却配得一个没有文化、乡野粗鄙的小脚女人。真是鲜花插在牛粪上的颠倒版。然而胡适的婚姻,并非只有一双小脚,一个乡妇。胡适并没有完全安心覆盆于一桩老式婚姻。失之东隅,收之桑榆。胡适自有一套婚姻哲学:“智识上之伴侣,不可得之于家庭,犹可得之于友朋!”看看美国情人威廉司,看看中国小情人曹诚英。看看任驻美大使期间的杜威夫人罗慰慈,看看他的美国二房东哈德门太太!尽管江冬秀一生没摇撼过她的夫人身份,但她也是婚姻之重的不堪承受者。而作为男人的胡适,他并非是“小脚太太、留美博士”美谈里的圣人,他也是个在社会领域里爱惜自己羽毛、理性做事的大思想家,在私人领域里彩旗飘飘、红旗不倒的偷腥丈夫。男人,本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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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满庭花簇簇,开得许多香

tu心悦诚服地承认,胡适是一位魅力十足的男士。思想巨擘,学识渊博。温文尔雅。你看他,神采奕奕,嘴角牵动,时时展露着他威尔逊式的微笑。智性的光芒,稚雅的天真,集于一身。是“高级而有趣的朋友”。然后,透过胡博士一双不厚的镜片,看他英气的眉宇,终于看出,考据癖胡博士,原来分明长着一双似嗔还笑的桃花眼!

民国年代,胡适确实是知识女性们眼里的“卡萨诺瓦”。未见胡适已倾心,一见胡适误终身。许多女性拜倒在胡博士的西装西学下。包括陆小曼,陈衡哲,白莎。30年代,女诗人徐芳曾单恋胡适情入膏肓。有一夜,相思到不能入睡,起来,徘徊花园中,采夜来香,一朵朵摆放。无意间,竟把花朵们摆成了许多个“LOVE S”。这样相思无寄的女崇拜者,多如星星。徐芳除了仅被胡适“吻着了媚眼”之外,终于只能把相思写在诗歌中。胡适的情爱,给了谁?



tu众人津津乐道的,是他的美国情人威廉司。我恰恰觉得,威廉司是胡适生命里,除了江冬秀之外最苦情的女人。1910年,胡适留学美国康乃尔大学。1914年,胡适已与女画家威廉司成为精神上的挚友。“其人极能思想,读书甚多,高洁几近狂娟,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;一日自剪其发,仅留两三寸许。”两人交流思想,谈论哲学,散步游园,有一种暗含的欢喜。胡适曾为威廉司写过一两首暧昧的艳词——

枝上红襟软语,商量定,惊地双飞。何须待,销魂杜宇,劝我不如归?……多谢殷勤我友,能容我傲骨狂思。频相见,微风晚日,指点过湖堤。《满庭芳》

然而两人,停留于精神层面的欢欣上。1917年,胡适回国完婚去了。直到1933年,胡适再次返美,两人成为情人。她一生未嫁,只是为了“保存一个自由身,随时应胡适之需”。终其一生,她在为胡适修改讲稿,成立出版基金,整理书信。其余时间里,是一种无望的苦恋及胡适隔山隔水的淡忘:“我唯一一个愿意嫁的男人,我却连想都不能想。”——威廉司始终是胡适“身体上干瘪的情人、思想上丰赡的友人”。


tu胡适,在1923年,正当婚姻的“七年之痒”时,跌入与表妹曹诚英的轰轰烈烈恋爱中。据说,胡适在当年的婚礼上,即对这位充当伴娘的表妹心头一惊——曹正当妙龄,体段婀娜,黑眸明净。1923年,胡适在杭州烟霞洞养病。曹诚英来探望,旋即跳入爱河,两人在烟霞洞共度了三个月的神仙生活。西子湖畔,孤山脚下,钱塘潮边,两人缱卷难分。徐志摩曾在日记里写道:“适之在欢乐中,仿佛年轻了十来岁。”胡适终于在旧式婚姻外,闹了一场罗曼蒂克的恋爱。

一生少在日记手信里表露情迹的胡适,在《藏晖室日记》中记载:“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;今当离别,月又来照我。自此一别,不知何日再续。我们蜜也似的相爱,心里很满足了。一想到离别,我们便偎着脸哭了。”

被恋爱冲昏了头的胡适,回到北京家中,跟江冬秀提出离婚。他在《怨歌》的结尾激昂写道:“拆掉那高墙,砍掉那松树,不爱花的莫栽花,不爱树的莫种树!”没想到的是,他还没砍掉那松树,却被江冬秀的一把菜刀吓晕!江冬秀举刀相向:“你要离婚可以,先杀了我和你的两个儿子!”忽闻河东狮子吼,柱杖落地心茫然。自此,江冬秀成了传言中的河东吼狮。胡适,成了怕老婆的典范。他揶揄过,“怕老婆的国度,将是更民主的国度”。

胡适退回围城,郁郁颓废。有说夫妇两人斗气,经常举酒坛子烂饮比酒量,一醉万事空。那段时间,是胡适的“男人中年危机”。感情、事业,皆在低谷。曹诚英,也远走美国入康乃尔大学读农科博士。后来成为中国第一个农科女教授。耐人寻味的是,曹在美期间,胡适把她托付给了威廉司。威廉司以一种爱屋及乌的宽厚之心,喜欢上了这位任性的情敌。一见胡适误终身,不是诳语。曹诚英回国后,依然相思不能自拔,痴迷到上了峨眉山欲遁入空门,后被其哥哥劝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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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暗香盈盈杳然去


图胡适的情史,是一个男人在情爱世界里的成人史。早年是维特式的精神恋人,关乎理想。中年时出于返童愿望,渴望年轻女人。直至后中年,谙于调情,欲望摇曳。在此过程中,爱情的成分渐少,情欲的成分增多。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,胡适临危受命,出任驻美大使。此间,他遇见了那位让他神魂颠倒的调情高手——罗慰慈。罗慰慈风情万种,惯用欲擒故纵法,成为胡适生涯里一个高级情人。“我一直想着你,我的小孩子。”自称是“你的老头子”。罗慰慈最终成为杜威夫人。胡适也与个人护士及房东哈德门太太同居。

唐德刚说:“青年的胡适虽然颇受异性的爱慕,但他本质上不是一个招蜂惹蝶之人;不像他的好友徐志摩,所到之处便蜂蝶齐飞!”胡适一生,追慕者众多,他亦采得兰花兰草几朵。他晚年对江冬秀说:“我这辈子,没有太对不起你的地方。”名士风流。而男人的道德底线与理性防线,到底在哪里,才算是“没有太对不起你”?

夏志清在杂忆中,责怪江冬秀不尽妇责,不崇医学,让女儿素斐两岁时生病夭折。后来住美国时,又不会讲英语,整天只会搓麻将。世人对江冬秀颇多微词。然而事实上,江冬秀并不像一般的乡村女子那样愚弱。她颇果断,颇具一种泼辣的办事能力。相夫教子,造福祖辈。面对丈夫的屡屡出轨,“不做怨妇,要做泼妇”(朱碧语),错乎?况且,世间女子,唯独做一个花花肠子男人的妻子,大概是一个女人最不幸的角色。女人之嫁于一个男人,又如谚语说:当你登上了埃菲儿铁搭,你就再也看不到铁搭本身了。 呵呵。






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8-07 16:25 | 正常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5 | 浏览:3344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7-30 星期一(Monday) 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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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爱的维吾尔族吉祥的一家




此时此刻,说要告别天涯,突然有些不舍。看了建站时间:2004年3月20日。整整在天涯写了三年半!三年半,可以让一个人的青春变出许多鱼尾纹。其间经历了多少个寂寞或快乐的日日夜夜。自己知道,这里的每一篇文字每一张图片,不管拙劣如何,都倾注了赤子的欢欣与心血。算不算是“以博明志”?连上曾经的中国博客,这四年多的时间,经历了写博客的初恋期,热恋期,倦怠期,最真实的是,正如刚刚跟迷迭说的:我们分别把最富感情的时候,都写给了天涯。以及在这里认识的每一位朋友!这是要告别天涯很不舍的重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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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,天涯……一直到一夜之间,发现自己几年来玩拍拍出来的图片,因为某个寄托的网站的消失,全部变成了难看的叉叉。页面貌似遭受灭顶之灾,千疮百孔。看着心痛啊。乘机改变一下吧,造个反,休个妻。走出去,也是换一种视野。

我的新博客开在博联社。地址是:http://xiazhen.blshe.com/。麻烦新老朋友更换一下我的地址。只是换了个窝,我还是我:)





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7-30 22:11 | 正常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9 | 浏览:3244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7-25 星期三(Wednesday) 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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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川壮丽,白云温柔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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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亮湾,遗落的两只绿野仙履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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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间红木屋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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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水草而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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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羊镶嵌在碧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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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瓦人的家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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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分“班德瑞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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枯木卧水中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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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梦为马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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栈桥伸向天尽头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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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7-25 20:38 | 分类:游走在城乡 | 评论: 11 | 浏览:3685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7-24 星期二(Tuesday) 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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骏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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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十二日清晨,醒来,艳阳照进窗口。我的心里一热,点燃起一个念头:带着病去新疆。之前,医生告诉我,须得在家吃药打针养一个月,这病才痊愈。但是,我被这想像之旅烧坏了头脑,一种声音在耳畔呼唤——去吧,去吧!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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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带着病去旅行,太像一次“为了爱情”的私奔!出于一种对未知生活的美好而偏激的想像,人变得狂热与义无返顾。那么,所有的私奔之后,接下来的事呢,热情会死亡,途中切切实实的苦或乐,只有自己去承担。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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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童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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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屁股上带着血痕出征,说不定那旅行包里还藏着药盒”,哈,被小菜说中了。在火车上颠簸了两天,一边吃药,一边上火。那药带着热性,好比魏晋人服的硫磺散,衣襟摩擦间,身体起火。到达嘉峪关的时候,喉咙已经严重发炎。土夯的长城,蔚蓝的天空,似火的骄阳。千秋霸业,浩浩荡荡,如今只成为游人观瞻的黄土。

我的心里,在憧憬着敦煌,如同憧憬一个辉煌的梦。同行的达说,单看“敦煌”两个字,以篆文的书写形式,就有着一种辉煌丰盈的形式美,宛如岩洞上的飞天,衣袖飞舞,落花霏霏;宛如丝绸之路上的驼队,迎着落日,悲歌如血。我对敦煌,即怀着那样绮丽的幻想,蓝天黄沙,飞天驼铃……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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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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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在敦煌的旅馆那夜,却发了一场烧。喉咙肿痛,额头滚热。一夜不得安宁。不停地夜起,烧水,服药,蒙被,终于在清晨之前,退了烧。哈!满心欢喜的向鸣沙山进发。但,天可怜见!那天,大风,阴霾,不宜出行—— 一路上老让我想起《东邪西毒》里张国荣的念白与他身后的大漠风沙。来到鸣沙山,几乎绝望。只见天惨白灰蒙,沙丘暗淡失色。风沙从山顶席卷而来。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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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说我们运气不好,还真不好。西北常年不下雨,还非给我们碰上雨,乌鲁木齐的铁路整段被暴雨冲垮。鸣沙山之前全是晴好的艳阳天,还非给我们碰上一场沙尘暴!还能说什么?我们只能骑上哭泣的骆驼,在风沙漫漫中饱尝“石子饭”劈里啪啦捶打着我们每一寸裸露的肌肤——口罩,头巾全裹上了,比阿拉伯还阿拉伯,比木乃伊还木乃伊。但我们的嘴巴,眼睛,小腿,依然遭遇沙子粗砺的捶打,最后,有人打开手机壳,连手机电池板都进沙了。眼看着鸣沙山顶的一阵阵风,呜呜卷起一阵阵沙尘,几秒钟后,我们便成为风沙肆虐的受害者。

敦煌,就以这样的方式,拥抱了远道而来的我们。与我的想像相去甚远,不禁喟叹与黯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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塞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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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的阳光,紫外线强烈,走在阳光下,有一种木炭燃烧的焦味。燃烧吧,燃烧吧,当自己是一只火鸟。一路上,食物尽是辣味。辛辣穿喉过。终于,在一天早晨醒来,发现自己的喉咙里像放着一只太上老君的炼丹炉,烈火熊熊。声音呢?沙哑得只剩下一脉粗重的残声,像一只废弃的老风琴,被脚踩着,硬是挤出一丝恐怖败坏的浊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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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眉·花裙·长城墙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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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乌鲁木齐乘车到最西北端的喀纳斯,需10多个小时。新疆占全国版图的六分之一,戈壁,戈壁,到处是一望无际的戈壁。车在茫茫的戈壁之间行进。想起海子的诗歌:“姐姐,今夜我在德令哈,夜色笼罩 / 姐姐,我今夜只有戈壁 / 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 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 / 姐姐,今夜我在德令哈 / 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……”绝望的戈壁,在诗歌中,倒有一分深沉的美丽。

额尔齐斯河向西北注入北冰洋。我们途径它的支流布尔津。在布尔津的一夜,是最难受的一夜。我的喉咙烂了,由喉咙蔓延的炎症向周身散发,痛苦与不祥弥漫在陌生而干裂的夜晚。什么消炎药都吃了,但越发白热化,哈哈,就是平时喜欢引用的那个比喻,被命运扼住了咽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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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走在西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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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声音全哑了。也终于到达了喀纳斯。My God!喀纳斯是我新疆之旅较喜欢的一个板块。我终于在浑浑噩噩的生病与舟车劳顿中,欣赏到了我所喜欢的北欧式风景。有那么一刻,站在喀纳斯湖畔,白云朵朵,我想起了《音乐之声》。一个下午与第二个清晨,我徜徉在喀纳斯的山川之中,看看走走,走走拍拍。然后,病好了大半。

那些漫长的白昼与刺痛肌肤的紫外线,那些日不落的夜晚,那些壮丽的骏马西风塞北,还有领队无微不至的周全安排与同行者的关照,这是一次感受特别的旅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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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7-24 19:55 | 分类:游走在城乡 | 评论: 3 | 浏览:2914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7-11 星期三(Wednesday) 晴
tu
风景在远方





我已经买了几条好看的裙子准备带上,
我已经买了《托斯卡纳艳阳下》准备在火车上消磨时间,
我已经买了回程的机票。
我已经想像了敦煌的落日,莫高窟的飞天,天边的月牙泉
我已经看见了喀纳斯的湖泊,大坂城的姑娘,图佤族的白桦林
我已经想往了碧野或七剑的天山,伊犁哗啦啦紫浪蔓延的薰衣草
我曾经想,看不到普罗旺斯,就看看伊犁的原野,看不到葡萄园,就看看吐鲁番的果沟
但是——
所有的“已经”,统统被一个突如其来的“已经”阴谋杀死、杀死!
——我已经病了!病得希奇古怪,病得郁闷难当。
[ 悄悄地跟楼说一声,我是在笑了秦汉后第二天得了一种貌似他的病:( ]
诶!诶!诶!我在屋子里走动,落下一大串叹息。
明天下午,当他们一个个背着行李兴高采烈地登上旅程,
我会看着手表,为这次错过的旅行,学屁孩耍泼哭它个一场。
当他们来到了草原,来到了花海,来到了天湖,
我必会是在细菌丛生的医院,捋起裙裾,给那护士扎上一针,再扎一针,每天一针
诶!诶!诶!屁股上哪有风景。






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7-11 16:16 | 正常分类:一个人跳舞 | 评论: 10 | 浏览:3296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7-7 星期六(Saturday) 晴
暖春,热夏。真替这地球担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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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的一朵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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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的一朵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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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呆了,一个笑了,孩子不怕夏天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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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啊,热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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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
外卖在太阳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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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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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
雨后,又晴,明媚,倒影
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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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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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7-07 21:31 | 正常分类:游走在城乡 | 评论: 3 | 浏览:3087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7-4 星期三(Wednesday) 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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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落玻璃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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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听Vitas,是一个惨淡的午后。他的《Opera 2》的高音部分,从我的窗口俯冲出去,落在马路上的人群中,给了我一种荒诞的疏离感。那么奢侈的妖冶,那么娇宠的绝望。并且,那声音,刺痛肺部,那么的非人间。而马路上的人们,有人在赶路,有人在酷暑里艰难地拉三轮车,与这绝世浮华的歌声何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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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2007年,从初春到盛夏,大半个中国,被这个来自俄罗斯的歌声魅影,迷得众生颠倒。Vitas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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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世纪的“阉伶再现”,高音跨五个八度,像鱼那样长鳃。
他很神秘,从不接受媒体采访。只有黑夜,才从棺材里爬出夜行。
他很另类,因为他敢于涂上最鲜亮的口红。
他的眼神,如同鬼魅一般,瞬间就让你如中咒语般失去抵抗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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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传说中,Vitas,确实成了一只妖。性别在男女之间,音域在雌雄之间,长相在童性与妖性之间,气质在纯洁与蛊惑之间,距离在亵玩与远观之间。在一个近乎神秘与幻想的临界,他触动了一些人内心审美的痒处。而我想说出另一个事实:看,娱乐制造,对一个艺人的妖魔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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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包围的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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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谛听他的声音吧。用了一个夜晚与一个清晨,仔细聆听及观看了Vitas的CD和演唱会。慢慢熟悉与接近,但是,容我口味固执,听的结果,我没有成为一个V迷。Vitas确实有一副天赐的好嗓子,但我还是认为:在流行品质上,Vitas不如俄罗斯的男声“Lube”,Lube乐队那种手风琴下的纯熟技巧,对俄罗斯民谣的传承,以及声音间流露的俄罗斯大地的忧伤,堪称音乐诗人。在情感处理上,Vitas还是平板的,四平八稳的,隐约间他的神情有一丝猫王的影子,但演唱得远不如猫王的深情如诉,丝丝入扣。在高音层次上,Vitas天生漂亮而显单调,不如jim scott,那个同样有“阉伶”之猜的爵士男歌手,一位音色华丽如丝、飘若天羽的沧桑老人。也许,这样的对比是挑剔的。更宽容的说,Vitas是一种现象,他是作为盛世里人们对声色之极欲的一个异数审美。从多年前的张信哲,到永远的张国荣,到如今的李俊基,在“声”与“色”上,Vitas把近年来一直流行的“男人妖娆”演化到了一个极致。登峰造极,天降妖魅。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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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失在树影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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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得说说Vitas的“精粹”,他的海豚音。张靓颖用她呵气如走钢丝的海豚音演唱《神雕侠侣》的主题曲时,听得我十分郁闷。那么压抑幽咽,那么如履薄冰的悲吟,唱得人一胸腔的郁气。在这方面,Vitas算是海豚音的鼻祖,颇有些大巫气象了。如果用一种生物比拟Vitas,我想是“鹤”。他的高音,没有前戏,直入云霄,如风声中一鹤唳,悬在高处,缥缈,孤傲,嘹丽,凄厉,承转时,又有一种受伤的脆弱,像极了玻璃击碎,或者孤鹤喉带上肉息的振动唳泣。比如他的《鹤泪》,高音即如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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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最著名的《Opera 2》,高音完美得炫技,不真实。倒是比较喜欢他的《永恒的吻》与《星星》,高音处最有“伶人”风格,接近中国京剧的唱腔。情感处理也不错。 总觉得,这个声音底下,是一颗极其脆弱的女性之心。——当一个男人被上天安排成雌雄同体的时候,他是件奢华的易碎品,集万千娇宠,比红颜更薄命。你看Vitas那条有深深刻痕的人中,看他鸟雀般找不到瞳孔的忧郁眼睛,写着孤星泪。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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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一角,翻云覆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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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之,他所有的歌,都在等待最后一次飙出的高音,如同做爱时,期待一个高潮。确实是一种迷乱人心的沸腾。他的尖叫,挑衅了人们血液里的某种疯狂。看Vitas在克林姆林宫演唱会,当他唱到最后一首《Opera 2》那段著名的高音,观众席间一个中年女歌迷,站立着,激烈的左右摇撼身子,随声应和,献出自己的两个八度音,作为一个被发动的歌迷,她也参与到了一场荷尔蒙的狂欢与发泄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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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日午后必来一场雷雨,我就盯着窗外看树枝萧萧摇曳,Vitas飙的高音一阵阵从窗檐冲出,在树枝间灵魂附体,惊枝曳叶,惊动风雨。想起,有说他的高音曾经震碎一只水晶灯。我赶忙关掉音乐,看看窗外的树枝,仍然在风中摇曳生姿。呵呵。原来,树叶摇动的原因,不是他,是风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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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7-04 21:22 | 正常分类:音线游丝走 | 评论: 4 | 浏览:2552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7-2 星期一(Monday) 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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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7-02 18:01 | 正常分类:他或她姿势 | 评论: 13 | 浏览:2541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6-18 星期一(Monday) 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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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槿开在仲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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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到荼縻花事了。一句艳美而无奈的判词。到荼縻为止,春天的花事结束了。倒不必如古人伤春,夏天的花,次第绽开,别有喜悦与光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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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戈尔诗句说:生如夏花之绚烂。因为夏日主炎,精气旺盛,夏天的花,要么一律的色泽鲜丽,灼灼其华。向日葵铺天盖地开在原野上,极尽燃烧,极其纯洁,胜过所有华丽而炽烈的爱情。薰衣草紫波荡漾,望而痴迷,一不小心,如同跌入塞壬的歌声。这两种花,有某种极致的魅惑,如同爱情的危险,夺目而容易伤人心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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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是木槿,开在行道路上,开在寻常院落的篱笆前,有一种布衣荆钗不掩天香的落落之美。木槿,是锦葵科落叶灌木。另有别致之名:“朝开暮落花”,虽有朝花夕拾的逸韵,却唯有此花零落之际,浑然不知愁。又名:“篱障花”,小家碧玉之名。以前家家院落前,皆遍植木槿,木槿成林,就成了一道障隔邻里空间的绿笆篱。记得当年,我常从外婆家,探头探脑挤过绿篱笆,到隔壁阿舜公家的园子,偷偷采一把粉色木槿花来,回家插在水瓶子里,整个奥热的夏天因此而绚烂芬芳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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雏菊开在田埂




木槿的叶子,深绿,齿边,含汁。旧时有妇人在午后,拿了篮子,采叶来,放进脸盆,放些水,然后泡自己的长发进去,揉,搓——木槿叶子含有皂角成分,润发,乌发,洗后,长发便可弥漫一种植物的清香。想从前女子,这般咀英,含香,乌发馥郁,真是夏日闺趣里一件极烂漫之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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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诗经》里,木槿名为“舜”。《郑风·有女同车》写:“有女同车,颜如舜华。将翱将翔,佩玉琼琚。彼美孟姜,洵美且都。”那是女子在盛夏年华的花嫁之美,面容红润犹如木槿花的光华焕发,是一个女人生命里最美的时节。于是木槿花,也被叫做爱情花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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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叫“玛丽王后的花边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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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类色鲜绚烂之花,渺小到路边花丛里的小野花,学名叫“红花酢浆草”的,温州俚语里称作“蚱蜢酸酸”。随着夏日翩然,这些小紫花极其闹猛的开呀开,一直开到星星点点有燎原之势,弥漫了一整片草地。这草的叶子,类似三叶草,倒心形,惹人怜爱。小时候的伙伴,想来都曾经把心形叶子摘了吃,口齿间留下酸酸甜甜的味道。此外,还有牵牛花,鸢萝花,小而别致,柔肠百转的挂在夏日枝头,有一则则宋词小令的纤弱品质。奇怪的是,这些花,一律的朝荣夕陨,为了这盛夏的一朝光芒,而来世上短暂一遭。夏天的物事大抵如此,又如蝉,生物学家法布尔说的,“四年地下黑暗的苦工,只换得一月日光中的嘹亮歌唱。”真正应验了盛极必快衰的规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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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尽绚烂,而归于平淡。说来最喜欢的,还是夏天里另一类洁白的花。把极端热情,隐忍成恬淡,这是种极境了。你看,栀子花,茉莉花,白玉兰……清张潮在《幽梦影》里说,花色艳而无香,花有香而色淡。此话有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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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6-18 20:24 | 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8 | 浏览:3092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6-16 星期六(Saturday) 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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日日深杯酒满,
朝朝小圃花开,
自歌自舞自开怀,
无拘无束无碍。
青史几番春梦,
红尘多少奇才,
不消计较与安排,
领取而今现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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——朱敦儒《西江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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许多年前,看宗璞的一篇散文,写她的哲学家父亲冯友兰寄给她这首南宋朱敦儒的词。知道了这词,顿时被那种沉烈的洒脱击中,一直喜欢到现在。人到最后,尘归尘,土归土。唯有今朝!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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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6-16 08:53 | 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9 | 浏览:2551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6-11 星期一(Monday) 大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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洞头的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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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音乐,讲的也是邂逅的缘分。在某个偶然的瞬间,听到几个似曾相识的曲调,出于某种微妙的情愫,心里咯噔一下,就被温柔地击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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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,把地板拖个干净,到家附近的银行缴了水电费。回来,清清爽爽的时间,就属于自己的了。放点音乐,是一张很久没听的乡村音乐CD。空气里跳出几个吉他的清弦,如有清风来,是《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》的轻快曲子,啊,久违的约翰·丹佛,美国乡村音乐之父。比山川还老,比流水还清,每当听到这歌曲,身心如风,在乡路自由奔逐。此刻,我的脚步也飞腾起来,随即跳上了阳台塌塌米,躺倒。让耳朵聆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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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个曲子,是《California Dreaming》。老友重逢的喜悦。老掉牙的“老爸老妈组合”,太老可爱了!技巧娴熟,旋律奔放。顿时唱落满满一阳台的金黄阳光,覆盖在我身上。此时没有加洲阳光,没有仙人掌,不妨把眼睛瞥向窗外。窗台上,鸢尾的绿叶一把把的在风里起伏,栀子花正飘荡着洁白的香,夏天刚好绿意盎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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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麂的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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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缕略带忧伤的音籁袅袅而来:“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?”你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?请他为我做一件棉衬衫。还有香菜,鼠尾草,迷迭香。一首谜般古老的英格兰民歌,被保罗·西蒙与加芬克尔翻唱,一个被公认为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二重唱组合,两人天衣无缝的纯净合音,堪称人类所能接触到心灵的最美妙的天籁。多年前的夏天,呆在家里看达斯汀·霍夫曼的《毕业生》,当那个在迷茫的青春期里被中年艳妇所惑的霍夫曼,一头扎进游泳池里想洗尽身体的忧伤时,这首《斯卡布罗集市》,犹如抚慰之手,一次次唱响。

而我,竟不知为何,忽然被这歌声唱得有点眼睛发酸。此刻,我正盯着阳台外的那一块四方的天,几幢高楼大厦貌如钢筋森林,冷冰冰耸向半空。每个火柴盒一样的灰色玻璃窗,禁囿住屋内一个未知的灵魂。我想着,那些我熟识或渐渐陌生的朋友,他们就被关在类似的玻璃窗内,不知所为,不知所终,他们终于像那些花,各自散落在天涯。

这样想着,琼·贝兹翻唱着鲍伯·迪伦的《答案在风中》,口琴悠扬,传入耳来。“一只白鸽要飞越多少海洋才能在沙滩上停留?一个男人要走多远的路才能成为真正的男人?”有太多的问题,答案在风中。这首反战年代的民谣,魅力永久,包含了许多的人生历练与幡然领悟。鲍伯·迪伦与琼·贝兹,这些民谣摇滚时代里钻石与珍珠级的人物,把纯真的绝唱流传世间。据说,他们的身份,是老师与学生,或者朋友与知己,他们之间,隐含了一种欲诉还休的情感,答案一样在风中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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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泊的渔船




那些歌曲,在心底里都珍藏成了老朋友。比如莱昂·列治的《Longer》,凄美飘零的《Windflower》,卡朋特的《昔日重现》……,一曲曲叮叮淙淙,咿咿呀呀,是录音机年代里的花样年华,遗落在纯真的时间缝隙里。当机子里轻轻传来那首歌:“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?”你忘了吗?还是记得?那些美丽过往。

昨晚与老E说起一首老歌《木棉道》,我们都说很好听。那些青春,那些夏天,那些初恋。火热而清新。这些歌曲,之所以永驻在我们心中,是因为它们的吟唱,代表了我们曾经的一个年代。就如同我此时听的这张乡村音乐,我还记得,那几年里,一段清清白白的二十岁青春,午后或傍晚,在清风或晚霞里,我骑着单车一次次的去学院路,那里那时还散布着许多书店和音像店,我就怀着那些美好闪亮的青春情绪,挑下一张张乡村音乐,爵士音乐,间或古典与摇滚。理想的余绪,流淌在学院路上那间席殊书屋。温州书店,我至今最喜欢的,还是那个时候的席殊书屋,它安静,朴实,用好书来说话,没有被一种华而不实的伪格调所淹没。来那里的一群年轻人,个个揣着梦想。而不是如现在的哥哥美眉期待艳遇。

这一支支乡村音乐,娓娓道来。喜欢它们,因为它们与青春一样,响彻着纯真与清脆的质地。尽管时间流逝,如今依然纯真动我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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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6-11 16:53 | 正常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7 | 浏览:2624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6-7 星期四(Thursday) 晴
无人知我心。——托尔斯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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构树·华盖如伞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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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在妻子那里,再伟大的男人,也是个有软肋的男人。

1862年,托尔斯泰伯爵向索妮亚求婚:“如果我不再表白,我将开枪自杀。”这时,托尔斯泰34岁,正渡过了他放荡的青年期。索妮亚18岁,正当韶华,聪明热情,对爱情充满了美妙的狂想。然而,在结婚前夕,她受到了当头一击——托尔斯泰出于一种“诚实”与“忏悔”的道德动机,把他的全部日记拿给索妮亚过目。说谎、乱交、嫖妓、酗酒,婚前与农妇阿克辛雅疯狂相爱,陷入情欲,并生下私生子……一个男人对其放荡史的坦白,带来的是一个女人对爱情的绝望幻灭!此后,这则维持了48年的婚姻,在爱与恨的反复纠葛中,不得善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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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夏·洁白的气息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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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伟大男人的生命里,都有一块被攻克的“软肋”,这个软肋,有时就掌握在女人手里。苏格拉底再雄辩,一切言语在他妻子那里,也有理说不清。还好,苏格拉底足够豁朗,他把悍妻当头泼下的一桶凉水,诙谐喻之“我早知道打雷之后一定要跟着下雨”。林肯再英明,也要终生遭受悍妻玛丽的暴烈及动辄咖啡浇头,当然,林肯足够幽默,他向世人证明一个怕老婆的国家,将会是更民主的国度。而托尔斯泰与他的妻子索妮亚呢?我想,如果不是晚年索妮亚陷入一种歇斯底里症,在精神上自我迫害并迫害家人,她称得上是一位伟大的妻子。

从19岁开始,索妮亚一共为托尔斯泰生育了13个孩子,并加3次流产。托尔斯泰一生,沉溺于床事之欢,即使在中年皈依后,依然在禁欲与欲望之中挣扎。“我不跟你一起睡觉,无法激起创作灵感……”。索妮亚的前半生,充满牺牲精神,出色地完成了人妇与人母的角色,并才干出众,打理雅斯纳亚庄园,使其财产收入较原先增加四倍。更重要的一点是,她每夜挑灯抄写托尔斯泰的文稿,在她不厌其烦、无比繁冗的誊写之后,诸如《战争与和平》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等巨著浩浩荡荡诞生了。托尔斯泰成了举世敬仰的伟大作家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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栀子花,白花瓣




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,不幸的家庭却各不相同。托翁的这句著名断言,赫然写在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的扉页上。我在思忖着,信徒多如山的大师,在这场婚姻纠葛中,到底充当了一个怎么样的不幸角色?终其一生,他多情而软弱,自负而彷徨,无私而自相矛盾。而索妮亚,则始终精力旺盛,强悍异常。愈到晚年,她随更年期而来的支配欲、狂躁症,愈发强大。

两人的家庭矛盾,绝大因素,就出在对生活等级的选择与对待财产的价值观分歧上。托尔斯泰在写了《战争与和平》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两部鸿篇巨制后,突然对自己的作品产生了一种“羞于提起”的否定与厌恶。更有甚者,他对靠自己作品赢得版权以及对私有财产、自己的贵族生活产生了罪恶感。在中年的信仰危机之后,他皈依基督,并领会基督之爱,发展为“托尔斯泰主义”。他宣布1881年后的所有作品版权公有,并欲把自己的庄园分给贫困的农民,亲近农民,一副农民装束,择时下田地劳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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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白衣飘飘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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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尔斯泰的大爱,毋庸置疑是胸襟博大的。但,私下以为,托翁不可避免地犯了一点大男人的通病:一屋不扫而立志扫天下。他扫他的乌托邦天下去了,留下索妮亚扫自家庭院。他一面欲摈弃私有财产救济穷人,一面惯性地生活在舒适的贵族家庭。

在他的庄园,他与妻子就著作版权与私有财产问题,进行了一场“至死方休的争吵”。孤独!隔阂!叛离!托尔斯泰陷入一种老年人众叛亲离的孤独之中。只有信徒切特科夫、布尔加科夫等人忠实于他的思想。但切特科夫是个道貌岸然的信徒,他的介入,挑衅了托尔斯泰的家庭关系,加剧了家庭争斗。在思想上极其孤独的托尔斯泰,对切特科夫产生了一种极其亲密的信任与爱。一种老年人对年轻男人的同性爱。索妮亚为此痛恨切特科夫,认为他抢走了丈夫以及丈夫的著作版权继承权。她终于成为了一个歇斯底里精神失常的女人。争吵与自杀,妒忌与发作,家庭成了不幸的地狱。天才作家托尔斯泰,愿把博爱献给全人类、唯独仇恨了他的妻子,他日渐在家庭纠葛中耗尽精力,疲惫绝望。出走的愿望,一次次在脑中酝酿。“像一个印度信徒那样出走”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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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墙,白裙





1910年9月24日,托尔斯泰和索妮亚结婚48周年纪念日。布尔加科夫为他们拍了一张照片。这是他们的最后一张照片。照片中,索妮亚紧攥着丈夫托尔斯泰,如同攥紧她余生里的爱与财产,她依然身材健壮,精力强硕,脸部透着神经质的乖戾痕迹;但托尔斯泰,白须,白发,驼背,衰老,两眼直勾勾盯着镜头,除了冷漠,孤独,他的眼光已不投向眼前人。他对女人的恨意,从安排安娜·卡列尼娜的卧轨自杀开始,到晚年更甚。

1910年10月28日,莫斯科寒冬。托翁82岁。他在拂晓前离家出走了!“亲爱的索妮亚,像每个老教徒那样,想把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光奉献给上帝。感谢你,并怀念你给予我的一切。”至死方休的爱恨交织。随后,在出走的途中,他在一个三等车厢里感染了肺炎,不治,逝世。

一位大师,心力交瘁,逝于家庭纠葛,逝于生活与信仰的矛盾。是皈依,还是流离?




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6-07 22:20 | 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10 | 浏览:2746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6-4 星期一(Monday) 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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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的灯盏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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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近凋零,反有一种细致的美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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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簌火苗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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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开半合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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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尽绚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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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凋落






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6-04 18:10 | 正常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8 | 浏览:2737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5-30 星期三(Wednesday) 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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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月的街头]之[各取所需]




一天,在一个饭局上,一中年书记侃段子,一桌人听得笑呵呵。那段子关于“眼镜”,倒不是特别好笑,却有鲜明的时代烙印。

“我当年年轻时,模样称不上帅。但是我有法宝,我戴一副眼镜。那年头,戴一副眼镜,就是大学生啊!希奇!走到哪儿哪吃香。那时,温州人流行全国各地跑供销,外地姑娘家一见我后生儿戴眼镜,呵!知识分子!刮目相看!一个个蜜蜂见了蜜一般跑上来。有一姑娘,跑里跑外把我跟得特别紧,还拉着我硬是要做我对象。我说,我结过婚的。她居然还说,结过婚?没关系!我还跟你!你回家把婚离了!——眼镜的魅力啊!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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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现在的年轻人 ]




于是隐约记起,是有过那么一个镜片闪闪的年代,八十年代。街上的男青年,人眼一副眼镜,还是金丝边框的,施施然作斯文状。若是人长得瘦长点,白净点的,金丝眼镜往鼻梁上一架,是要被起绰号的,“美其名曰”:金丝猴。然而,类似的“文弱书生”在当时很受欢迎,伊们在街上徜徉,飘飘然自我感觉良好,眼睛在镜片后面发出一种优越而迷离的光芒。优越是因为自己的伪知识分子作派,迷离是因为他们的眼睛真的因近视而朦胧多情。

要是彼人没近视怎么办?莫慌莫慌,戴一副平光眼镜,依然楚楚动人,一表斯文。再配上“皮鞋尖顶,西装笔挺,的确良硬领”,这行头,从头到脚,帅呆了,酷毙了,回头率100%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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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盛夏光年 ]




究其根源,大概是那年代,刚从文革走出来不久,迎着改革开放的春风,一些时髦的事物草长莺飞。同时,被压抑已久的知识分子自由意识终于复苏萌芽。高考恢复,但大学生覆盖率尚未普遍,只是凤毛麟角。物以稀为贵。随之,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流于形式的“知识分子崇拜”。菜场里卖咸菜的张家阿姨,也要戴一副眼镜上岗去看秤码。

还少不了一支钢笔。卡其布中山装尚未完全退场,四袋、五扣,正适合用来插英雄牌水笔。“字眼断个识,身头插水笔。”……




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5-30 20:46 | 正常分类:游走在城乡 | 评论: 6 | 浏览:2602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5-26 星期六(Saturday) 晴
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,看过许多次数的云,喝过许多种类的酒,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沈从文致张兆和的情书

张家姐妹及夫婿 左到右:元和、允和、兆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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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表婶那么文静。几十年来只听见她用C调的女声说话;着急的时候也只是降D调,没见她用嗓门生过气。这是家庭因素培养出来的德行和教养,是几代人形成的习惯。”记得,黄永玉评说他“从文表婶”张兆和,汩汩如流水的温柔,那是一种大家闺秀的印象。只有那个年代,才有真正的闺秀淑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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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辈是名留清史的安徽张树声,父亲是与蔡元培、胡适之等人兴新学办女校的张吉友。张家四姐妹依次名为元和、允和、兆和、充和。名字里分别有两只脚,长大都嫁人远走了。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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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闺秀张元和结婚照



一家中有几朵姊妹花,是件顶美好的事。相较于宋家三姐妹的叱咤政治风云,张家四姐妹则有书香流芳。在一个家学深厚的家庭成长,风气开化,思想自由,仪态万方。自由与美,一样不少。她们就读于父亲创办的乐益中学,演话剧,跳芭蕾。后创办家庭杂志《水》,传播一种新思想,新姿势,个个才思蕴藉风流。

大姐元和,温柔贤淑,品貌出众,曾是当年大夏大学女“四大天王”之首。后嫁给上海昆曲名角顾传王介。二姐允和,性情很是“花旦”,快人快语,跳脱热心。后嫁于大学者周有光。三妹兆和,敦厚又顽皮,矜持而有情,后在沈从文的深情追求下,结成伉俪。一直以为这则姻缘是慢慢来的玉石相琢,两人在后来的相濡岁月里,越来越变得心灵默契,举止如一人。四妹充和则到美国去了,嫁于耶鲁大学汉学家傅汉思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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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姐张允和与周有光结婚照



总是喜欢那些掌故,与我又何关,却有心香一瓣,悠悠得我心。张允和有一篇关于自己罗曼史的文章《温柔的防浪石堤》,读来让人会心一笑。一九三一年夏天,那个自由恋爱来临,纯真尚未褪去的年代,两个心仪已久的男女,约会到海边,没有牵手,距离相隔一尺,并排走在海堤。走累了,捡了块石头坐下。两人不说一句话,但极想做一点恋爱里的什么事儿。于是,男的就从口袋里取出一本莎士比亚的《罗蜜欧与朱丽叶》,故意翻开小书签夹着的那一页,里面有台词:“我愿在这一吻中洗尽了罪恶!”呵呵!果然如钱钟书在《围城》里调侃的那年代知识分子的故托风雅与迂腐狡猾。然而,他别有用心的暗示并没得逞。他只捏住了她直出汗的右手,又换了个左手,可再也达不到他希望的吻,她没允许为他“洗净了罪恶”,却在第一只手被抓住的时候,把心与一生都交给那个男人了。——那样的爱情,真叫人无语良久。后两人在一起,诙谐和悦,风雅齐眉,渡过了老知识分子夫妇令人艳羡的一生。




三姐妹与她们的夫婿 [因翻拍,两边人物面貌有走形]



也是那一年夏天,在中国公学教书的沈从文,跌入了那场无药可救的暗恋。他疯狂地给自己的女学生张兆和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,情思如月华痴惘,语句如水样唯美。张兆和对这个腼腆乡土的老师心生不耐烦,终于告到校长胡适那里去了。胡适看了信笑笑说:“沈从文先生固执地爱你!”兆和说:“我固执地不爱他!”若是这感情就止于这句童稚而绝情的“我固执地不爱他”也就罢了。是沈从文痴迷的情书继续一封封不停地写出,一直写出自己的灵魂之美,真情之挚,赤子之心,终于渐渐打动了少女矜持的心。

每当夏天来临,阳光炽烈而清白,无端会想像着那一年,苏州寿宁巷的骄阳下,千里迢迢赶来见三妹的乡下人沈从文,他的脑门上冒着晶莹的汗水,脸上写着赤诚,不安,又有幸福将至的兴奋。一向拒人千里之外的三妹,终于回信给他,叫他暑假来她苏州的家。这是一个柳暗花明的答复。幸福此刻就在扣响门扉的那一端。但等门打开,站着的是二姐兆和,三妹还是回避了他。这个赤诚的乡下人惴惴地回去了。幸好,热心人二姐给他拍来了电报:“乡下人喝杯甜酒吧”。这是中国电信史上第一封白话文电报,也是沈从文的爱情福音。





看着这张,不禁笑,张兆和已与沈从文“貌合神合”,两人连微笑时的嘴角都一样。



从此,张兆和成了沈从文生命里亲爱的“三三”。我想,那曾是一个庇护在爱神与美神羽翼下的家。沈从文为人忠实纯洁,又少与世结交,除了沉醉小说世界,他对妻子的爱,如月之皎皎,纵使渐渐归于平淡,酣然至深。沈是个居住在纯美世界里的有情人,他以对妻子之爱,创作了《龙朱》《月下小景》等如梦如幻的化境小说。他们的两个儿子,分别如他的小说人物取名龙朱与虎雏。张兆和则是他小说里的“黑凤”。

早年顽劣好扮男装的张兆和,自从跟随了沈从文,越发的隐忍沉默起来,与沈同甘共苦,融为沈氏温柔世界里静美生存的一员,直至沈去世。沈从文被“下放”前,一个人生活,孤苦伶仃,当允和来看他,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封从红卫兵手下劫后余生的信,攥得紧紧的,像哭又像笑地说:“二姐,你看!这是三姐给我的第一封信。”他把信举起来,快七十岁的老头,面色还羞涩而温柔。接着又吸溜吸溜哭起来,伤心又快乐……







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5-26 12:28 | 分类:花香书似玉 | 评论: 14 | 浏览:5351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2007-5-21 星期一(Monday) 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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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顶的眼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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恍如旧时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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墙上的书与海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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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蒙倚在月牙门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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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旧书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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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云轩门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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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顶的美眉,看的居然是几年前老C他们做的《温州泡吧路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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斜阳打在巷陌,一点怀旧的色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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镜象二楼展览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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巷弄夹外是瓯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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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滋味 发表于 2007-05-21 18:32 | 分类:游走在城乡 | 评论: 7 | 浏览:2983 |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:0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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